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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审计项目审理质效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5-09-22 15:4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审计项目审理是对审计工作成果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的过程,旨在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合规性及有效性。这一过程通常由审计机关或专门的审理机构负责,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措施,对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取证资料等进行全面复核,以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笔者通过参与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就如何提升审计项目审理质效作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审计项目审理的意义

审计项目审理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创建优秀审计项目、加强审计机关自我监督、促进依法审计以及增强审理成效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和专业水准。通过对审计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针对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实现情况、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及实施措施、审计事项完成情况等方面达到预期标准。

(二)有助于确保审计揭示问题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通过强化审计项目审理,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如审计取证是否适当、充分,审计工作底稿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合理,法规引用是否合规等。这不仅有助于防范审计风险,还能确保审计揭示问题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三)有助于创建优秀项目。审计项目审理是创建优秀审计项目的关键环节。通过严格的审理程序和科学的审理意见,可以确保审计报告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意见适当,从而提升审计项目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四)有助于加强审计机关自我监督。审计项目审理是审计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和自我纠错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审计权力运用的实质性监督,可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五)有助于促进依法审计。通过严格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针对争议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审计项目审理有助于推动依法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难点

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是对审计过程和结果进行最终审查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其中存在不少难点。

(一)证据充分性判断和证据相关性认定“难”。审计证据来源广泛,包括文件资料、访谈记录、实地勘察数据等。在审理时,要判断这些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审计结论并非易事,如,对于一些复杂的审计项目,可能涉及大量的交易记录,审计人员获取的样本证据是否能代表整体情况,审理人员很难快速且精准地判定;将收集到的证据与审计发现的问题准确关联起来具有挑战性且比较复杂,有时审计人员可能收集了很多信息,但部分信息与所阐述的问题并非直接相关,审理人员需要仔细甄别,剔除无关信息,确保审计结论基于相关证据。

(二)法规更新快,准确引用和法规适用判断“难”。审计工作涉及众多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随着时间推移,法规不断更新,不同地区可能还有特殊的地方规定,审理人员需要全面掌握这些知识,如,在环境审计项目中,国家层面有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规,而地方可能有更细化的环保标准和规定,审理人员必须熟知这些才能准确判断审计过程中的法规适用是否正确;部分法规条文可能存在解释不明确的情况,当审计项目涉及这些模糊地带时,审理人员难以确定唯一正确的法规适用方式,这就可能导致不同审理人员对同一审计项目的法规适用判断存在差异。

(三)审计定性和数据准确性核实“难”。审计结论的定性往往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对于某些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是定性为一般管理漏洞还是重大风险隐患,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审理人员在审查时很难完全客观地判定审计结论定性的准确性;在一些大型审计项目中,如,金融企业数据量大,涉及复杂的计算,审理人员要对数据准确性进行核实,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四)沟通协调“难”。审理人员与审计组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或理解偏差的情况,双方在沟通中可能出现意见分歧,若不能有效协调,会影响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审理人员意见有时与审计组意见不一致时,需要与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核实情况,但主要是通过审计组联系被审计单位,不能形成畅通的联系渠道。

(五)时间掌控“难”。审计项目有一定的审理期限要求,但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项目的复杂性,审理人员可能在有限时间内无法充分开展审理工作,如,大型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等,可能涉及多个子公司和众多业务板块,在规定的短时间内,审理人员很难细致审查所有内容;在半年或年终等关键时点,审计项目集中提交审理,审理人员面临多个项目同时审理的情况,由于时间因素影响审理的质量和深度。

三、提升审计项目审理质效的建议

(一)创新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

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审计项目审理也在不断探索新的模式和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1.统一调配和交叉审理相结合。要探索在业务处、局设兼职审理人员,建立“审理人员库”,部分重大审计事项可由兼职审理人员配合专职审理人员共同参与项目审理。对重点项目的审理,整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处、局界限,统一调配审计力量,实行集体办公、兵团作战模式,提升效率。

2.关口前移和全程跟踪审理相结合。针对部分重大审计项目,提前介入,前移审理关口,开展全过程跟踪审理,定期到审计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增强审计的权威性,并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理质效。

3. 现场和线上审理相结合。现场审理能够更直接地了解审计现场的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要坚持科技强审,利用“金审三期”审计现场作业云系统,在审计组上传审计资料后,及时进行线上审理,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

4.“老带新”和“新帮老”相结合。抽调业务骨干和新进审计人员组成审理小组,以业务骨干为主导负责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等内容,新进审计人员配合负责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等内容,审理处负责人全面把关,负责疑难解答和审理意见复核,最后形成审理意见书,在提升审计项目审理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与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注重提升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审理能力。

审计审理工作需要审理人员具备广博的知识和技能,审理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学习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制度,通过知识更新来提高业务素质,创新性地开展审理工作。

1.要加强审计专业知识的学习。审计审理人员要精通审计理论知识,包括审计的基本概念、审计目标的设定、审计流程以及各类会计制度、准则以及指引等,以便判断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审计人员的审计调整是否正确。如,明确不同类型审计(如财务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自的侧重点和特殊要求,以便在审理过程中准确判断审计工作是否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要及时熟悉和掌握财务、会计知识,深入理解财务报表的编制原理、会计核算方法等财务会计知识,这有助于在审理时审查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的分析是否准确,财务报表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如,能够识别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以及审计人员是否针对这些风险实施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同时,以考促学,鼓励审理人员参加审计师、会计师、造价师等职称考试。坚持“导师制”促使审理人员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从而提升工作质效。

2.要时时关注并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系统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公司法》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对审计工作的授权、审计对象的权利义务、审计程序的法定要求等方面的规定,使审理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审计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动态,及时将新的法律规定融入到审理工作的判断标准中,避免因法律法规更新不及时而导致的审理失误。

3.要强化审理人员培训。培训是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旨在实现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审计机关应强化审理培训,不断提高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审理能力。“请进来讲”,邀请审理领域的专家或经验丰富者进行集中授课,结合近年来审理工作发现的常见问题和问题类型进行系统讲解。“手把手教”,安排审理人员参与到实际的审计项目中,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师进行现场指导。采用“导师制”“以老带新”等方式,让初步参与审理工作的人员在业务骨干的一对一、手把手精准辅导下快速提升审理水平。“走出去学”,是一种有效的学习和提升方式,通过上挂锻炼、交流学习、参加培训班及查阅优秀审计项目档案等,借鉴优秀的审理经验和做法,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考促能”,鼓励审计审理人员参加审计师、会计师、造价师等中级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认证考试,促使审理人员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从而提升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市审计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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