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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审计局四项举措规范投资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5 00:00 来源: 漳县审计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漳县审计局从宏观管理、微观操作、程序控制和过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

一是抓大放小,审计压力有缓解。根据实际,明确送审项目金额下限,原则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予审计,送审金额以下的项目将结合领导干部经责审计进行抽查,有效解决了审计业务繁重、审计人手不足的问题。

二是规范行为,过程管理有监督。在两编一审的要求下简化程序,要求符合送审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两家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背靠背编制,通过校对形成最终结果并在局内备案,并明确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对有重大误差的项目编制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三是复核审理,审计终端有控制。实行项目抽查复核制和审计审理会制度,由局长、分管副局长、投资中心负责人、抽查复核人员、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等参加,重点关注造价分析,对审核价与合同价的增减情况进行专业分析,确定造价增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是严明纪律,廉洁从审有措施。该局结合“四风建设”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上廉政党课、看警示教育片、签廉政责任书、开设道德讲堂、加强廉政回访等措施对投资审计人员和协审机构开展廉政教育;及时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将风险点扼杀在萌芽状态;对投资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期间有无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情况进行回访,使审计人员从审计开始到结束全程处于廉政监督之下,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责任编辑:市审计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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